儒林新声
微信公众号

孔子研究院是经国务院(国办函〔1996〕66号)批准设立的儒学研究专门机构,副厅级建制。孔子研究院的建设发展,历来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和重视。2013年1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孔子研究院,发出大力弘扬中华     [ 更多 ]

您现在的位置 : > 儒学资讯 > 儒林新声 >
《孟子·公孙丑上》:配义与道 养浩然之气
发布日期: 2024-02-28 浏览次数:51 来源:《经典教化 道济天下》 作者:于建福

孔子将“义”与“道”结合,主张“行义以达其道”。《孟子·公孙丑上》载,孟子自称“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浩然之气是“至大至刚”之气,但是,“至大至刚”之气并非意味着无所节制,必须“配义与道”,即符合道义,失去道义,“气”就失去力量,甚至偏离正确的方向。浩然之气是由正义感在内心长期积累而形成的,不是偶然的正义行为就能获取的,以“集义所生”为助益,以“揠苗助长”为“无益”或“害之”。要养成浩然之气,成就君子人格,在义利关系上,要以“见利思义”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在道义上,要以“见义勇为”为荣,以“见义不为”为耻;在民族大义上,则以“舍生取义为荣,以“卖国求荣”为耻;在穷达之道上,则要“穷不失义”“达不离道”反对穷而无义,达不择路。“配义与道”“行义以达其道”,方为成就君子人格之坦途。

一、见得思义 非道义不取

“义”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特征。《荀子·王制》:“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将“义”视为人类胜于水火、草木并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合乎道义,是君子人格的特质。这在“义”和“利”的关系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见利思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君子的为人处事之道。

孔子将对待“义”和“利”的态度,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基本标准,即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孔子言及“君子有九思”,其中就有“见得思义”(《论语·季氏》),希望人们能做到“义然后取”(《论语·宪问》)。孔子所谓“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则是君子合乎“道义”的价值取向。

《孟子》开篇即展开“义利之辩”,明确反对“后义而先利”,深刻阐明唯利是图之害。由此主张,只有施行仁政,坚守道义,才能获得国家的长远利益。与孔子一样,孟子主张:“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孟子·万章上》),反对“非其有而取之”的“非义”之举。《孟子·滕文公下》提到:有个偷鸡贼,天天偷鸡,有人告诉他这不是君子之道,他就打算改为一个月偷一只,这样明年就不偷了。孟子就此质疑:“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这本来就是不义之财,应该马上停下来,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不贰过”(《论语·雍也》)。

二、见义勇为 舍生取义

“见义勇为”。《论语·为政》末章提到孔子之言:“见义不为,无勇也。就正面而言,应“见义勇为”,遇到合乎道义的,应该做的,就要去做。这是修身最基本的要求。遇到该做的事情,患得患失,不去做,就是“无勇”,也就失去道义。“见义勇为”不限于在危难之时舍己救人的善举,做好日常该做能做的事务,勇于担当,也包含其中。与此同时,孔子强调:“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君子视“义”为最可贵者,但不可只有勇而没有义,否则就会添乱;小人也不可只有勇而没有义,否则就可能成为强盗。孟子所要养成的“浩然之气”,就是要养成一种勇敢无畏的凛然正气。孟子曾就三种勇敢做过对比:齐国勇士北宫黝之勇,是唯我独尊、目空一切、悍然而行的匹夫之勇;孟施舍之勇,是锐意求胜、无所畏惧、主要适用于战场而难以体现于日常之勇;曾子运用孔子“大勇”之论:“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孟子·公孙丑上》)即是说,反省自己若理亏,即使对普通百姓也不去恐吓人家;反省自己觉得正义在手,纵然面对千万人也勇往直前。曾子奉行毫无私念、坚持正义的原则,能把握理之曲直,其勇乃“大”,远在前二者之上。

“舍生取义”。“见义勇为”的极致,就是“舍生取义”,即为了正义事业勇于献身,这是一种值得赞美的崇高精神。《孟子·告子上》提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舍生取义”是指舍弃生命获取道义,是对人之“本心”即“羞恶之心”的不断升华。忠于国家,忠于人民,这是大义。忠孝不能两全,保家卫国需要有人到前线去这是一种符合道义的大勇。“为”和“不为”确实需要一种价值判断。按理说遇到“老人倒地”这样的事应该“为”,“不为”就是无勇,就是道德缺失。当然,还有个“不能”与“不为”的问题。对没有搀扶能力的老弱幼童而言,宛若“挟泰山以超北海”,是“不能”;对众多健全的人而言,不扶就是“不为”,恰如不愿“为长者折枝”。

三、尊德乐义 达不离道

“义者宜也”。“义”是作为人必须遵循常道而理应担当的责任与义务。提到义的践行,普通人鲜有置身生死存亡、民族大义的机会,那么对于社会大众来说,“义”体现在哪些方面呢?义是四个善端之一,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羞恶之心,在人生各个方面都会体现出来,需要不断地扩充。知耻,好勇,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明白自己应该尽到的义务,有担当的精神。作为子女,理应孝敬父母;作为父母,理应慈爱子女;作为夫妻,理应相互恩爱;作为朋友,理应守信友善;作为同事,理应互助诚恳;作为职员,理应敬业乐群;作为公民,理应履行责任。总而言之,人们应各安其位,各尽所能,各得其所,有尊严感、获得感、成就感,充分实现自身的价值。

“行义以达其道”。古人强烈谴责行不义者,“多行不义,必自毙”(《左传·隐公元年》);赞赏澹台灭明“行不由径”(《论语·雍也》),为人正直坚守道义。孔子和孟子都深谙穷达之道。子曰:“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论语·季氏》)在孔子看来,退而隐,以隐居避世,来保全自己的志向;进而行义,依义而行,贯彻自己的主张。“行义以达其道”说起来容易要做到就太难了,容易打些折扣。孟子主张,无论穷达,都不应该失去或远离道义。“尊德乐义,则可以嚣嚣矣。故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穷不失义故士得已焉;达不离道,故民不失望焉。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孟子·尽心上》)在孟子看来,只要崇尚德,爱好义,就可悠然自得无所求。所以士人穷困时不失掉义,能保持自己的操守;士人得志时不背离道,就不会使百姓失望。古代的志士,得志时,往往施给人民恩泽:穷不得志时,潜心涵养品德,修养自身见于世,实可“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