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新声
微信公众号

孔子研究院是经国务院(国办函〔1996〕66号)批准设立的儒学研究专门机构,副厅级建制。孔子研究院的建设发展,历来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和重视。2013年1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孔子研究院,发出大力弘扬中华     [ 更多 ]

您现在的位置 : > 儒学资讯 > 儒林新声 >
陈以凤︱“著诚去伪,礼之经也”——行礼须至诚
发布日期: 2023-12-21 浏览次数:133 来源:《走进孔子》 作者:陈以凤
荀子说:“礼者,人之所履也。”(《荀子·大略》)《说文解字·示部》:“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礼”之本意是“履”,是履行实践,希望通过敬奉神灵而获得福报。故而李泽厚说:“神就在‘礼仪’当中,严格履行礼仪就是敬拜神明。”(李泽厚:《由巫到礼,释礼归仁》)严格履行礼仪需要认真执行礼之各个仪节、供奉相应规制的礼器、展现端庄得体的仪表仪容,而这些外在表现又以内在的诚心敬意为基础。
《荀子·乐论》曰:“著诚去伪,礼之经也。”《礼记·乐记》亦有同样的论述:“著诚去伪,礼之经也。”孔颖达疏曰:“诚,谓诚信也。伪,谓虚诈也。经,常也。言显著诚信,退去诈伪,是礼之常也。若人内心虚诈,则外貌敖狠,唯礼知之,故云‘礼之经也’。”(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注疏》卷二三)也就是说:诚之本义,是诚信、真实、无妄,这是对礼乐之践行者内在情感的要求;经,为“常”,是永远不变的原则。“著诚去伪,礼之经也”就是说:礼的内在不变原则是彰明忠信、真诚,抛弃虚诈、伪作。
图片
江西富田王家大祠堂——诚敬堂
 
一、诚是“祭之道”
行礼“诚”尤为关键。何以如此?还需从礼的起源说起。关于礼的起源,学界有一代表性观点,即礼起源于祭祀。如刘师培先生于《古政原始论》中指出:“礼字从示,足证古代礼制悉该于祭礼之中,舍祭礼而外,固无所谓礼制也。”(刘师培:《古政原始论》,《刘申叔遗书》)祭祀又与古代人民对人类自身和自然界的认知有重要关系。古人认为,万物皆有灵,人死后会变成鬼神,可以作祟于生者,为此,生者通过固定仪式向鬼神表达敬意,以求护佑、免灾祸。
鬼神是否真的存在?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世人。先秦时期,孔子的弟子也曾就这一问题多次向孔子请教,如:《论语·先进》载“季路问事鬼神”;《孔子家语·致思》载“子贡问于孔子曰:‘死者有知乎?将无知乎?’”但是孔子对于如何事鬼神、死者有知无知等问题,皆没有正面回答,其关注点更在于生与活着的人。尤其这一问题还涉及行孝,“吾欲言死之有知,将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吾欲言死之无知,将恐不孝之子弃其亲而不葬”(《孔子家语·致思》)。故而孔子对鬼神或者死后有知无知等问题都存而不论,不予肯定或否定,只是巧妙地答曰“非今之急,后自知之”。
在《礼记·祭义》篇中,孔子结合礼,详细回答了宰予关于鬼神、魂魄的问题:
 
宰我曰:“吾闻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谓。”子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凄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因物之精,制为之极,明命鬼神,以为黔首则,百众以畏,万民以服。圣人以是为未足也,筑为宫室,设为宗祧,以别亲疏远迩。教民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众之服自此,故听且速也。二端既立,报以二礼:建设朝事,燔燎膻芗,见以萧光,以报气也。此教众反始也。荐黍稷,羞肝、肺、首、心,见间以侠甒,加以郁鬯,以报魄也。教民相爱,上下用情,礼之至也。”
 
在这段记载中,孔子解释了鬼神、魂魄的由来,但其重点并不在此,而在于诠析圣人“因物之精,制为之极,明命鬼神”而进行祭祀、教化民众的意义。孔子指出:众生必死,故圣人对死者、鬼神加以祭祀,通过祭礼教化民众;因为黎民百姓畏惧神灵,故而圣人建造宫室、设立宗庙,以朝践之礼与馈熟之礼祭祀鬼神,以报气、魄,意在教导人们追古怀远、报本反始。由此亦可知,在孔子心中,祭祀是能够与鬼神相通的重要途径。然而,鬼神无影无形,如何通过祭祀切实体会到与鬼神的相互感通?《中庸》载:
 
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掩如此夫。”
 
这段重点描写了祭祀鬼神的情景,指出祭祀的目的在于颂扬鬼神的盛德。对于鬼神,虽然人们看不到、听不到,但其功德体现在万事万物上。所以人们要斋戒,穿上庄重的礼服进行祭祀,如此则感觉到,鬼神仿佛在自己的上方或者在自己的左右。正是因为“诚”,鬼神才能由隐微变为显著。
这段记载在现代人看来,有些神乎其神的迷信意味。但我们不可否认祭祀在传统中国的重要意义,敬神祭鬼,可谓中国人的独特精神信仰。当然,这里的“鬼神”,是人格化的神灵,具有惩恶赏善、保佑子嗣的能力。祭祀鬼神的过程,就是极力追求至诚境界的过程。这种“诚”又不仅仅是上文所提到的“齐明盛服”等外在仪式,更是仪式背后的诚敬之心。由此,才能产生可以接近鬼神的奇妙场域,获得与鬼神感通的神奇体验,此可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由上所论,足见“诚”在祭礼中的重要地位。正如勾承益先生所评述:“在中国古代文化中,人与神之间能否沟通取决于人单方面的主观态度,即所谓诚信。”(勾承益:《先秦礼学》)
“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孔子事实上是“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的,他主张“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并说“吾不与祭,如不祭”。(参见《论语·八佾》)他强调人民需要以一种恭敬竭诚的态度去祭祀。《尚书·太甲》云:“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意谓祭祀神灵、祖先时,要虔诚不二,不能虚情假意,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欺骗与亵渎,这同样是强调祭之诚。“诚信之谓尽,尽之谓敬,敬尽然后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礼记·祭统》)也就是说:只有心怀诚信、恭敬,才能侍奉神灵,这是祭祀的原则。
 
二、诚于中,形于外
承上所述,诚在祭礼中的重要意义,不阐自明。孟子说:“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尽心上》)天底下最大的快乐莫过于内心的赤诚无妄,此中滋味,非君子不能体会。孟子又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孟子将“诚”和“思诚”提到天道和人道的高度,认为:诚,是自然之道;思慕诚,是做人之道。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诚呢?《大学》有言曰: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
 
从此段论述,我们可知,“诚意”可直接诠释为“毋自欺”。这种“毋自欺”又内在地要求君子“慎其独”,其具体表现为“诚于中,形于外”。由此,又不禁让我们联想到祭礼。祭祀时,鬼神“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但又让人感觉到其是真实存在的,“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如此则要求祭祀的人们时刻保持诚敬之心,不能有丝毫怠慢。这亦可理解为慎独的真实表现。
图片
榉溪孔氏家庙“如在”匾额
祭祀前的斋戒亦是慎独的重要表现。《礼记·祭义》载:
 
致齐于内,散齐于外。齐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齐三日,乃见其所为齐者。祭之日,入室,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
 
祭祀前,需要进行斋戒,屏除一切杂务,收束心志,使身心在祭祀时澄明、虔诚。在祭祀的前十天就要进行斋戒:前七天为散斋,处理、安排好外在事务,以避免祭祀时有杂务干扰;后三天为致斋,在家里进行,集中精神思念亲人,专心致意于亲人生前的点点滴滴。这三天之内,祭者心中全是亲人的音容笑貌,杂念已经消除,已故亲人的形象恍惚如在眼前。尤其是祭祀当天,在四周肃穆而虔诚的气氛烘托下,祭者更是感到亲人就再现在自己眼前,自己可以与之相通,长久积聚的思念之情也于此得到释放。鬼神到底在哪里并不重要,关键是祭者要“诚乎己心”。只有确实本着虔诚的心意认真去做,外在的行动才是最为诚挚恳切的。这也就是“诚于中,形于外”。《中庸》谓:“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认为只有做到至诚,才能把人先天的本性发挥出来。于行而言,亦是如此,在至诚的境界中,对亲人的思慕之情才最真切、最深沉的。
《礼记·檀弓上》载:“子思曰:‘丧三日而殡,凡附于身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于棺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亦是强调举行丧葬之礼时,需必诚必信,无论是大小殓所用的衣衾,还是随葬的明器,都需要尽心准备、依礼而行,不要给自己留下什么遗憾。《礼记·礼器》记载孔子曰:“礼之以少为贵者,以其内心者也。德产之致也精微,观天下之物,无可以称其德者,如此,则得不以少为贵乎?是故君子慎其独也。”此处孔子论礼,认为出于内心的“少”者,相对于丰富的祭品是更为可贵的,这“少者”便是君子的内心之德。由慎独而涵养内德,“诚”可谓一重要内德。《荀子·不苟》云:“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诚”为君子修身之必备,君子“慎独”“养心”都是期望达到“诚”。作为慎独的一种方式,祭祀前致戒三日的行为,意在达到诚的境界,方能在随后的祭祀中实现与神灵的交感互通。《礼记·祭义》亦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此中对亡故父母的深爱,亦可谓“诚”。基于内心之诚挚情感,才有宁静平和的气象,才能表现出愉悦欢喜的态度,方能流露出乐意请神灵享用的表情。这正是“诚于中,形于外”的典型表现。即如宋代学者马晞孟所言:“虽以诚为本,而诚之所发者则在于庄敬恭顺之间,盖无庄敬恭顺,则礼之诚于是乎灭矣。”(卫湜:《礼记集说》卷九三)诚为礼的内在之本,但又必须形于外,具体则通过行礼时的庄敬恭顺之举进行展现。
反之,“孝子如执玉,如奉盈,洞洞属属然如弗胜,如将失之。严威俨恪,非所以事亲也,成人之道也”(《礼记·祭义》)。如果孝子表现得像捧着贵重的宝玉似的、像捧着一满碗的汤汁似的,面部无表情,诚惶诚恐得像是要承担不下去的样子,小心谨慎得仿佛随时就会出现什么差错,这一副严肃、端庄、冷静的态度,显示不出与祭祀对象的深厚感情,更无内在的诚意,根本就不是祭祀时侍奉亲人灵魂的仪态,完全是帮助别人完成祭礼的助祭者的态度。这正是孔子所批评的。
 
三、诚为礼质
“著诚去伪,礼之经也。”其中“诚”与“伪”相对照。何谓诚?朱熹云:“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礼本是顺人情、合天理而作,诚为天理之本然,故而在礼的视域下,诚意义重大。马晞孟谓:“中正无邪者,诚而已,故为礼之质。”(卫湜:《礼记集说》卷九三)《说苑·反质》引《传》曰:“夫诚者,一也。一者,质也。君子虽有外文,必不离内质矣。”其中的“外文”可理解为外在的礼容礼态,而礼之质在于诚。做到礼之诚,需要虔诚真挚之心,无虚伪做作之态。《礼记》中记载了多则“礼以诚为质”的故事。
《礼记·檀弓上》载:
 
伯高之丧,孔氏之使者未至,冉子摄束帛乘马而将之。孔子曰:“异哉,徒使我不诚于伯高。”
 
伯高在卫国去世,身在鲁国的孔子得到消息后,立刻派使者去致送赙物,而在使者尚未到时,孔子的学生冉有已经用孔子的名义代送了一束帛、四匹马。吊丧重在彼此的感情,只有出自内心情感的哀悼,赠送的赙物才是真诚的。冉有自作主张代替孔子赠送赙物,实则是为了完成形式上的需要,故而孔子知道后,不高兴地说,冉有的做法使他对伯高失去了表示哀悼的诚意。孔子对丧礼之诚的重视,可见一斑。
《礼记·檀弓上》篇还记载了孔子在卫观送葬的故事:
 
孔子在卫,有送葬者,而夫子观之,曰:“善哉为丧乎!足以为法矣,小子识之。”子贡曰:“夫子何善尔也?”曰:“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子贡曰:“岂若速反而虞乎?”子曰:“小子识之,我未之能行也。”
 
孔子对在卫国看到的送葬者很赞赏,认为其足以成为榜样,并让自己的学生好好看、认真记。孔子对送葬者褒扬的原因,即在于其情感的真切流露:在送棺柩去墓地埋葬的时候,送葬者恸哭如同孩子舍不得离开父母一样,紧跟在棺柩后面;葬完回来的路上,送葬者又踯躇犹豫,如同依恋父母,担心死者灵魂不会跟着自己回去似的。子贡对此不以为然,认为如此三步一回头,倒不如快点回去举行虞祭。孔子虽没直接批评子贡,但对学生再次强调需要记住这次送葬,并表示自己也未必能够做到。其寓意显而易见:安置神灵的虞祭虽然也很重要,但是如果仅把虞祭当成必须完成的仪节,着急赶回去举办,就变成了为完成这一仪节而走形式,失却了内在对死者依恋的真诚感情,而以真挚感情为基础的丧葬礼才是难能可贵的,才是可以为“法”者,绝非矫揉造作者可比。
图片
《礼记·檀弓上》书影
《礼记·檀弓下》载:
 
石骀仲卒,无適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为后者。曰:“沐浴佩玉则兆。”五人者皆沐浴佩玉。石祁子曰:“孰有执亲之丧,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浴佩玉。石祁子兆,卫人以龟为有知也。
 
在卫国大夫石骀仲去世后,其庶子们本应内心悲伤欲绝,全心全意地筹办丧事。居丧期间,应无闲情逸致洗澡沐浴、修饰自己的外表。然而为了争做继承人,除石祁子外,其他五人皆沐浴佩玉。石祁子深谙丧礼之道,不肯沐浴佩玉。而经过龟甲占卜,石祁子获得吉兆,最终被选为继承人。不是龟有知,实是石祁子行孝之诚,感动上苍。犹如《中庸》所谓“至诚如神”。
以上故事的真实性不得而知,然其记载于《礼记》之中,意在以礼事阐明礼义,凸显“诚”这一内心情感在礼仪中的重要意义。
《中庸》云:“不诚无物。”于礼而言,没有诚,礼就只是外在的作秀,并没有实际的意义。《礼记·曲礼上》曰:“吊丧弗能赙,不问其所费。问疾弗能遗,不问其所欲。见人弗能馆,不问其所舍。赐人者不曰来取,与人者不问其所欲。”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吊丧时,如不能出财物帮助办理丧事,就不要问人家需要多少花费;探视病人时,如不能馈赠礼品,就不要问人家有什么需要;会见外地人时,如不能留人家住宿,就不要问现在住在何处;赠给别人东西,不要说让人家来拿;把自己的东西给别人,不要问人家是否想要。这些人际交往礼节有着共同旨归,亦即以诚为本,不虚情假意、惺惺作态。
《礼记·檀弓下》还记载了乐正子春服丧的事:“乐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曰:‘吾悔之!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恶乎用吾情?’”依据丧礼,孝子三日而食,以免哀恸过度,危及性命,而乐正子春为母服丧,五日不食,已经逾礼,非出于内心之诚,非因丧母而悲痛欲绝不能食,却有为“不食”而不食的嫌疑,故而后悔说自己的母亲都没有得到真情。“恭敬而无实,君子不可虚拘。”(《孟子·尽心上》)孟子的这句话亦可谓这件事的最好注脚。
图片
乐正子春像
《礼记·礼器》云:“礼有大有小,有显有微。大者不可损,小者不可益,显者不可掩,微者不可大也。故《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其致一也。未有入室而不由户者。”郑玄曰:“致之言至也,一谓诚也。……三百、三千,皆犹诚也。”孔颖达疏曰:
 
“故《经礼》三百,《曲礼》三千”者,既设礼大小随于万体,不可不备,故周公制礼,遂有三千三百之多也。……虽三千三百之多,而行之者皆须至诚,故云一也。……室犹礼也,户犹诚也。入室必由户,行礼必由诚。
 
传统礼仪有三千三百之多,仪节细致,曲尽其详,可谓浩繁。然而无论是其大者、小者、显者、微者,践行时有其一贯之道,此也即诚。《说文解字》云:“半门曰户。”礼如同房屋,诚如同门户,无诚就如同欲入室而无门户,不得而入。是以,“诚”可谓繁琐复杂礼制的核心要旨,其在礼中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
综上所述,礼本源自敬奉鬼神,需要情感上的至诚才能实现与鬼神的感应沟通。故从起源上论,礼以诚为质,内在要求着行礼者真实无妄、不虚文假套。一如学者所言:“礼之文,唯有于内在道德情感的真实无妄中方可奠立根基。”(张树业:《德性、政治与礼乐教化——〈礼记〉礼乐释义研究》)真实无妄的道德情感也就是诚,只有心怀真实无妄的情感,才能完美地展现外在的“礼之文”。也就是说:诚于中,形于外,才是真正的履礼。故谓:“著诚去伪,礼之经也。”《荀子·不苟》载:“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上为尊矣,不诚则卑。”天地、圣人、父子、君上皆需诚。可见诚不仅于行礼意义重大,对于人伦和睦、社会和谐、国家治理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