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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喜平 | 儒学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兼论对全球治理秩序的启示

发表时间:2026-01-30 09:59作者:牛喜平来源:深圳社会科学,2025年11月4日(网络首发)

[摘 要] 从儒学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互动关系出发,可以深入理解“全球治理倡议”所蕴含的中华文明智慧及其对革新全球治理秩序的重要启示。儒学源于中国人在漫长历史实践中积淀的生活智慧与生存方式,其核心观念早在孔子创立儒学之前就已萌芽于早期的民族融合进程之中。在“天人合一” 宇宙观视域下,儒学逐渐形成以“仁” 为核心价值, 以和而不同、中和位育辩证思维等为特征的思想体系;并在长期的民族融合过程中,形成了“天下观”“ 大一统”“华夷之辨”“仁治”“礼治”“德政”“民本”等社会治理机制。这些机制相互作用,最终促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全球治理倡议” 深刻体现着上述治理经验和机制中“王者无外、礼法共治、和而不同、 民为邦本、经世致用”等价值理念。深入研究这种文明结构及形成机制中蕴涵的民族融合、社会治理、文化认同等方面的普遍规律,能对全球治理秩序提供深刻的启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成功实践,为人类文明发展贡献了“ 多元一体” 的参照架构,映现出未来世界文明结构的基本形态,将会催生出一个以“和而不同” 为哲学理念,以尊重文化多样性为基础,以寻求共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方向,以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为实践途径的全球治理新秩序。

[关键词] 儒学与民族关系;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治国理政;全球治理倡议;文明间关系



一、引言
当前,全球治理体系面临深刻变革,霸权主义、保护主义与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了全球发展的不确定性。2025 年 9 月 1   日,习近平主席在上合组织天津峰会上,郑重提出以“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为核心理念的全球治理倡议。2025 年 10 月 23   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拓展全球伙伴关系网络,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中国贡献” 。全球治理倡议,是中国为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向世界贡献的又一重要国际公共产品。全球治理倡议并非无源之水,其深厚的文明底蕴根植于中华文明连续性的历史实践之中。
在人类文明的演进中,中华文明的“连续性”构成了其独有的特质。在五千余年的文明史中,尽管这片土地上王朝更迭、疆域变迁,但其文明内核却展现出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力,成为世界文明史上唯一没有中断的原生性文明,并在此基础上塑造了独特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为人类处理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共存积累了现实经验。这种“多元一体”文明结构及其形成机制,对全球治理和文明秩序调整具有重要的参照意义。费孝通先生曾发出大问:“古代中国人究竟是怀有怎样一种人文价值和心态,才能包容四海之内如此众多的族群和如此迥异的不同文化,建立起一个‘多元一体格局’的中国!?”
探究这一文明特质的成因与机制,必须回到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系统——以儒学为主干的思想文化传统中贞定其位,即在探讨儒学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互动关系中有所发见。儒学之所以成为中华文明的主流价值观,因为它是中国人在漫长的文明史中,生存发展方式的经验和智慧结晶。它在历史中积淀而成,在史前信仰、商周礼仪、先王传说等漫长孕育中,族群的融合与儒学相互构建、滋养,凝炼出独特的“多元一体”文明框架。这种结构不仅塑造了中华文明的历史样貌,更在民族融合、社会治理、文化认同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智慧经验,对全球治理具有独特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基于此,本文尝试探讨儒学如何作为一套具有强大感召力与整合力的价值系统,通过“天人合一”“大一统”“和而不同”等核心机制,塑造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宏大格局。进而,以全球治理倡议的核心理念为观照,系统阐释上述历史经验对当代全球治理的启示,揭示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和谐共生智慧对于全球治理的当代价值。通过“以今溯古、古今对照”的方法,阐释全球治理倡议深厚的中华文明根基与实践可行性。
二、文明演进中生成的人类生存发展智慧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斯(Karl Jaspers)的轴心文明理论为我们认识文明与社会形态的演变提供了重要的认知框架:即文明演进到一定阶段,会导致人类不同族群终极价值追求的普遍观念(亦称超越视野的突破)的出现。人的行为受到这些普遍观念和价值系统的支配,文明即在观念、由观念塑造的社会蓝图以及由此推动的社会行动这三者的互动中展开,形成了推动文明演进的持久动力。这种演化一方面指向经验世界的演变,另一方面也包含着人类对理想世界的探索。这些具有超越视野的思想独立起源,凝聚在各民族的科学、史学、哲学、宗教经典之中,确立了各民族的文化基本范型,指引了其后续的文化方向,甚至影响了未经历轴心突破的其他文明。我们所要研究的儒学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关系,正对应着这种文明演变范式。儒学所代表的,正是以“道德关怀”为超越视野的中国文明。这种以“仁”为核心、强调“和而不同” 、注重“礼”以序人伦的道德关怀,天然蕴含着包容差异、追求和谐统一的倾向。儒学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相互作用,深深植根于中华文明演进所形成的深层结构之中,呈现着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类生存发展智慧。
(一)儒学是中国人生存发展方式经验的结晶
人类文明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始终是如何处理与周围环境、他人及社会的关系。这一问题延续至今,并日益凸显其重要性。儒学正是在应对这类生存关系的实践中逐渐积累、沉淀并发展起来的思想体系。中国出土的儒家典籍《郭店楚简·性自命出》记载:“道者,群物之道也” 。此处“群物之道”,其核心在于协调群体内部,如家族、社群、民族间的关系,奠定了儒学关注群体和谐与秩序的根本取向。梁启超先生指出:“中国学术,以研究人类现实生活之理法为中心,古今思想家皆集中精力于此方面各种问题,以今语道之,即人生哲学及政治哲学所包含之诸问题也。盖无论何时代和宗派之著述,未尝不归结于此点。坐是之故,吾国人对于此方面诸问题之解答,往往有独到之处,为世界任何部分所莫能逮。”
中华文明作为世界文明中唯一没有中断的原生性文明,儒学实为其思想文化的核心。儒学并非某家某派的狭隘学术,它源起于远古人类质朴的生存经验,是全体中国人对数千年生活经验的系统总结与实践升华。它体现的是一种综合性的文化体系,一种关于协调人类生存发展总括性的学说,涵盖社会政治、伦理道德、文化艺术及宗教精神等各个层面。正因如此,儒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然成为主干或主流。在其历史脉络中,儒学大致以三种基本形态融入中国社会:作为伦理规范渗透于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作为学术思想构建于学者的理论体系之中,以及作为政治哲学运用于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儒学是一种活态的思想体系,是一种人类的生存发展方式的表达,是至今仍在不断演进的文化力量。
(二)族群融合的智慧催生早期儒学思想萌芽
文明的演进,本质上是不同文明相互融合与吸收的过程。美国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提出的“文化整合”概念颇具启发性。她指出,文化行为虽具地域性和多样性,但同样趋于整合。每种文化都形成其独特的目的性模式,引导该民族成员强化相关经验,并使各种异质行为逐渐趋向融贯统一。所谓整合,即协调来源各异的文化成分,形成共同目标与价值观的过程。儒学的产生,也经历了这样的整合历程。
在孔子之前,中国文化总体上可视为一种“礼”的文化。“礼”代表了前儒学时期的华夏文化整体。从文明演进规律看,“礼”的出现早于文字,最初是与原始部族生活浑然一体的习俗,历经千百年代代相传。“礼”并非简单的仪式动作,它具有表意功能,同时承担着交流与传承文化的使命。文字出现后,这些习俗被系统记录,形成“六经” ,成为华夏文化有文字记载的总源头。华夏文化的整合,正是在“礼”的框架下进行的,而这一整合过程也孕育了儒学基本观念与核心价值的雏形。学者邹昌林认为:“中国文化是以自然礼仪为源头,社会礼仪为基础,政治礼仪为主干的原生文化系统。儒家思想是对这个系统的全面继承 … …儒家思想的核心和精华部分,主要是五帝时代形成的社会礼仪系统的基础。”
儒学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生存发展方式,其源头深植于中国古人生产、生活实践的方方面面,其中早期波澜壮阔的族群融合历史是非常重要的方面。正是长期的民族融合实践及其所沉淀的生存智慧,为早期儒学的萌芽提供了最丰沃的土壤。与古埃及、两河等原生文明相比,中华文明虽保持了连续性与内核稳定性,但在形成统一中心之前 ,亦经历了多元区域文明同步发展的阶段 。距今5000—4000 多年前,中国大地上曾并存着六个主要区域性文明。它们自进入文明阶段起便相互联系,尤其与作为中心的黄河中游仰韶文化区互动频繁,逐步形成以华夏族为主体的文明核心。五帝时代(黄帝至舜)是氏族部落走向大联盟的时代,也是由母系向父系转变的社会结构剧变的时期。氏族联合与个体相对独立性的出现,突破了纯血缘维系的社会,催生了新的社会组织与关系,也促使“交接礼仪”的产生。这一时期,形成了以“别”与“让”为核心的文化理念,划清了文明与野蛮的界限。“别” ,指“男女有别” 、长幼有序。“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 ,旨在通过“礼”区分自然差异,使人脱离动物性,迈向文明。“让”,则指礼让、协商与调解,防止部落、群体及个体间的相互侵害,成为人区别于动物争斗、告别野蛮的关键标志。在民族融合的历史进程中,由历史积淀所形成的、以构建社会秩序为旨归的“别”的观念,以及以促进族群和谐为目标的“让”的精神,升华为儒家思想体系的核心价值理念,进而内化为中华文明的深层文化基因。由此奠定了儒学处理人际关系理论的基石,最终演化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忠恕之道原则,成为儒家仁爱、和平思想的源头。
中华民族在早期族群融合过程中,展现出一些鲜明特征。一是以华夏为中心凝聚。自黄帝时代起,华夏文化便成为中心,后续整合皆围绕此中心展开。二是以和平为主导。融合过程虽伴战争,但和平交往是主流。三是冲突后结成联盟。
即使发生冲突战争,战后往往形成新联盟化解矛盾,推动联合者受到高度尊崇。四是文化包容性。冲突结局常走向联合,各集团作为文化象征的宗庙社稷得以保留并融合(形成多神格局),孕育着“和而不同”雏形。五是形成礼仪系统。集团之间的联合使处理相互关系成为主要矛盾,催生出社会礼仪系统,奠定伦理基础。六是规模与层级整合。文明起源规模宏大,经历了从部落到集团,到更大联盟的层级整合,为后世大一统奠定基础。七是形成“礼从俗”传统。融合主要通过文化互融,而非消灭来实现,尊重并有机整合地方文化的包容传统。在华夏核心形成过程中,维护共同文化基础、消弭内部冲突、拥戴共同首领成为各氏族部落的共同愿望,由此形成了尊重圣贤榜样的文化传统。
以华夏文化为中心的中华文化经历了由部落向部落联盟的演变,部落联盟与部落联盟之间的融合,国家的形成,以及夏商周三代的变迁,最后奠定形成了中华主体文化的基本格局。在族群融合、文化整合的过程中,将各个部落各个联盟不同的文化协调统一起来,形成具有共同目的和价值观念的以儒学为主流的思想文化。儒学经由孔子创立,全面地继承了中国文化的主体,形成了以“仁”为核心的儒学思想体系,以观念形态作用于中国社会的组织蓝图,形成中华民族追求“多元一体”格局的内在精神动力。
(三)儒学价值理念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塑造
在观念与社会组织相互作用的历史进程中,儒学作为在漫长族群互动中淬炼而成的生存智慧,其凝聚的核心价值体系,对民族融合的路径选择及最终形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发挥了导向作用,成为塑造这一宏阔政治文化共同体的关键能动力量。孔子及后世儒家所进行的哲学化提炼、伦理化升华与制度化设计,使其成为一套具有普遍感召力、整合力与实践性的价值系统,引导并制约着民族融合的基本模式与发展方向。
一是强大的伦理感召力,形成凝聚共同体的文化心理核心。儒家将“仁者爱人”“泛爱众”置于伦理核心,其道德关怀视域超越狭隘的血缘部族界限。“天人合一”的宇宙观连接天道与人道,“仁”与天地化生之德、人性本体相通,同时赋予生命“生生不息”的创造力量。这种基于普遍仁爱的伦理观,感召各族人民超越地方与族群的利益,形成休戚与共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
二是强大的“礼”的秩序整合力,构建起和谐多元秩序的制度基石。“克己复礼为仁”——儒家礼乐制度超越单纯仪式,成为协调人际关系、规范社会秩序的普遍准则。其中蕴含的尊卑等差观念,为构建中央王朝权威体系及维系层级秩序提供了关键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无论中原王朝抑或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皆可依托礼乐框架构建和谐多元的帝国秩序,有效化纳不同风俗。
三是“为政以德”的仁道政治,形成淡化冲突的道德权威。儒家推崇“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强调王道非恃霸力威慑,而重在施行仁政、惠泽百姓、推行礼乐教化。这极大淡化了征服者与臣服者的严苛对立,为少数民族领袖主动仿效中原文明、推动民族文化融合奠定了思想与实践基础。
四是“大一统”的理想与“怀柔远人”的包容境界,形成“一体”的基础与共生的智慧。儒学的政治哲学直接为“一体”格局提供了理念与制度框架:“大一统”的理想与实践确立了政治整合的根本目标;“修文德以来之”提供了柔性的治理策略;“中庸”之道及其辩证思维赋予儒学极强的适应性与调适能力;“和而不同”的原则确立了包容多元、尊重差异的共生智慧,使儒学能广泛容纳地方风俗与宗教信仰。这种智慧成为中华民族熔铸异质文化的深层文化基因。
作为具有超越视野的上层建筑观念,儒学凭借其道义高度与制度理想,通过数千年“德性政治”的实践,深刻反作用于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与社会组织,强有力地推动了“多元一体”格局的最终成型与长期巩固。中华民族主体文化的形成,经历了从黄帝时代部落联盟的初级整合,到夏商周三代的邦国体系,直至战国时期相对统一的华夏共同体意识确立,长达数千年的复杂融合过程,其间多次出现民族融合高潮。而儒学价值理念则在这一漫长历程中,持续提供着维系认同、规范秩序、引领方向的精神动力,在塑造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由此可见,儒学从其诞生之初,便是一种关于如何协调群体差异、构建和谐秩序的生存发展智慧。这套在中华民族形成史上经过长期检验的价值体系,其所蕴含的处理“多”与“一”关系的原理,无疑对今天思考全球尺度上的治理问题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三、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核心机制
承前所述,中华文明的早期文化积淀主要体现为“礼”文化。文字产生后,《六经》作为“礼”文化的系统记载,成为有文字记载以来的中国文化源头。孔子删订《六经》,通过重构“礼”的精神内核“礼义” ,创立“仁”学,将上古至三代的礼乐文明系统转化为儒家思想体系。在“天人合一”的视域下,“仁”的创立连接了人性与天德,“礼义”的阐发则将人伦秩序与天地之理相贯通。此后,历代后学结合时代实际的不断阐释与创造性转化,在治国理政、学术思想、生活实践三个层面,形成了维系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最核心的理念与实践机制。
(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与整体世界观的塑造力
“天人合一”的思想,既是中国人认识宇宙的宇宙观,也是理解世界的世界观。它深刻体现了中华民族对宇宙本质、人与自然关系以及族群间关系的认识:认为宇宙万物是一个有机整体,万物相互联系、彼此依存,人是自然的组成部分。这种宇宙整体观也深刻影响着族群关系认知,即每个个体、每个民族均在与他者的互动中确认自身价值,因此民族间应建立和谐共生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天人合一”思想将自然秩序(天道)与人间治理(王道)相贯通,形成了一种超越特定族群的“天道—王道”政治合法性认同框架。《尚书》提出的“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强调政权合法性取决于德政而非血统,这为不同民族成员平等参政议政提供了根本依据。北魏孝文帝以“绍天明命”(继承、彰显天命)为由推行汉化改革,正是通过承接“天道—王道”的合法性框架来确立统治正当性的典型例证。这一宇宙观使中华民族的融合进程超越了单纯的政治或武力整合,升华为追求“天地人”和谐共生的文明体系建构。儒学将民族关系纳入宇宙秩序的整体性思维,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深层的、具有神圣性的文化资源。这种将部分与整体视为有机生命的宇宙观,为超越民族国家本位、从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思考全球治理提供了深远的哲学启示。
(二)“大一统”的政治理想与“天下”观的包容摄受力
“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大一统”思想来自六经之一的《春秋》,是儒学外王学说的核心价值理想,其目标在于确立社会制度与社会秩序的终极合理性。“大一统”思想为中华民族的融合与国家建构,构建了一套以政治整合、文化认同、天命(德政)合法性为支柱的统一机制。
一是制度同构与政治整合。“大一统”的核心实现路径是通过规范治理实现中央集权的垂直管理,如推行“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 ,从而有效打破地域割据与族群壁垒。其目的在于建立统一的制度,以实现社会秩序的整合统一。二是文化包容与价值认同。“大一统”的本质,是以文化认同超越狭隘的血缘界限。儒家主张“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 ,强调文化向心力。通过广泛推行科举制度、普及礼乐教化,使儒家仁、义、礼、智、信等核心价值成为多民族共同遵循的精神纽带。“大一统”最终的归宿,是“统”于人心归向,即统一于儒家倡导的“仁”德境界。三是天命叙事与德政合法性。“大一统”将政权合法性与德治实践紧密相连,构建起“以天命所归为合法性、正统传承为连续性、民本为基为认同性”的政治治理结构。“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唯有行德政者方能膺承天命、维系一统。“大一统”思想通过制度规范与德化认同的辩证统一,在历史中塑造了中华文明这一超大规模共同体存续的核心基因。它为不同族群、政权在共同秩序框架下和谐共存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从而超越了依赖纯粹武力征服的模式。这一机制既避免了欧洲式封建分裂,又成功构建了“疆域统合、文化融合、命运与共”的民族融合路径。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蕴含的儒家“天下观”,是超越具体国家疆界和族群地理空间的宏大概念。它以文化认同和道德感召为核心内容,形成了一种“差序包容”的治理原则——即以华夏文明核心区为中心,依据文化礼义程度形成由近及远的“华夏—诸夏—夷狄”多元一体结构,并以“德”与“礼”为感召力量推动边缘向中心的文化趋近与认同深化。
“天下观”与“大一统”思想相互贯通、彼此强化,“大一统”是实现“天下”秩序的政治理想与实践路径;“天下观”则为“大一统”提供了超越族群疆界的文化包容性的哲学文化理念。二者的互补与互动,共同生发出强大的包容摄受力,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与理论支撑。这种基于文化认同而非武力征服的整合模式,与全球治理倡议中强调“主权平等”与“多边主义”的精神内核深度契合。
(三)“华夷之辨”与“用夏变夷”的文化认同机制
在民族互动与融合的历史实践中,儒家形成了“华夷之辨”与“用夏变夷”的文化认同机制。《春秋公羊传》提出“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的观念,即“华夷之辨” 。“华夷之辨”突破地理、血缘、族群的束缚,以“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将是否践行礼乐文明作为区分华夏与夷狄的标准。孟子提出“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即“用夏变夷”,强调通过主动的道德教化,推动边疆族群接受儒家伦理与制度文明,在族群的交流融合中实现文化涵化而非武力征服。通过文化标准替代种族壁垒,承认多元,维护“因俗而治”,避免强制同化造成的文化断裂;通过互相交流学习形成向心认同,使礼乐文明成为联结汉族与其他民族的精神文化纽带,促进民族文明进步,形成多元一体格局下动态的文化认同机制。这种以文化而非种族为标准的动态认同观,为全球化条件下不同文明体通过相互尊重和学习达成共识,提供了古老而富有生命力的范式。
(四)“和而不同”与“中和位育”的认识论基础
儒学“和而不同”与“中和位育”思想共同构成中华文明处理民族关系的哲学认识论。“和而不同”以差异互补性为核心,主张“和实生物,同则不继” ,万物因异质互动而创生,反对强制同质化。其辩证逻辑延伸至政治实践,如孔子论政,“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 ,形成尊重多样性的治理原则。 “中和位育”则上升为宇宙法则“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强调在差异中寻求动态平衡——“中”规避极端,“位”使各要素各得其所,“育”促成整体共生繁荣。这些哲学理念为“多元一体”格局提供了认识论基础,即在统一秩序内部,承认区域经济模式、方言习俗、信仰差异的合理性,历代王朝通过“因俗而治”践行此原则;在文明比较维度,区别于罗马帝国取缔异教的强制同化模式,中国更以“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治理原则,在“一体”框架下维系文化多样性,形成“各安其位而相通,各守其俗而相济”的稳态结构。
“和而不同”与“中和位育”的辩证统一,不仅为当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奠定了哲学基础,同时又揭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本质,既是政治实体,更是文明差异共生、动态平衡的自然结果。这一哲学思想,为全球治理倡议选择“多边主义”路径、尊重文明多样性提供了最深厚的认识论基础。
(五)“仁治”与“礼治”并用的伦理秩序
孔子以“仁”为儒学的核心,作为最高道德总则。“仁”的内在表现为“爱人”,拓展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道。“仁”即“生” ,“仁”即以维护人的生存为最高原则。在此基础上,儒家学者创建形成了由“生”到“仁”的一系列伦理道德规范,用以指引人类生存发展,从而使“仁”成为各个民族、全人类的普遍伦理价值,为民族之间的交流融合构建起超越血缘部族界限的普遍伦理情感基础。
“礼治”作为外在的制度、仪式性规范体系,为社会提供了秩序规范。其目的在于“节民心、定亲疏、别同异” 。“礼”体现着“仁”的内涵。“礼治”主张通过教化引导人自发性内化规范,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如孔子所言:“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仁”提供情感纽带和道德共同体的精神凝聚力;“礼”提供日常行为的具体规范与社会秩序规范。二者结合形成兼具道德感召力与制度稳定性的秩序塑造力量,有力促进文化价值共同体的塑造,成为奠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伦理秩序。“仁”与“礼”的相辅相成,启示我们全球治理既需普遍伦理价值的情感基础,也需具象化、可操作的规则体系,二者缺一不可。
(六)“德政”与“民本”的政权合法性基础
中国古代于早期便已形成诸多治国理政思想,这些思想记载于《尚书》《周礼》等古代经典之中。历经尧、舜、商汤、周文王、周武王、周公等圣贤的传承积淀,以及后世的实践与阐释,构建起以德治为主导、重视民生治理、运用礼乐教化民众的治国理政传统,将民心向背提升至政权合法性存续的根本依据。这一治理思想既揭示了社会治理的普遍规律,又彰显了“民惟邦本”“协和万邦”“天下为公”“大同世界”等崇高的政治文化理想,对中国各民族乃至世界各民族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儒家确立的“正德、利用、厚生、惟和”的治理原则,促使王朝统治,包括边疆民族政权,需通过施行仁政、关注民生、维护文化伦理来赢得政权的合法性。“民本”思想则衍生出推动经济稳定发展等一系列利民、惠民的治国安邦举措。将政权合法性与民生福祉紧密连接的治理思想,对于思考全球治理的合法性来源——是否真正服务于全人类共同福祉——具有根本性的参照意义。
(七)凝聚共识、包容差异的文化基因
儒学作为中华文明的核心思想,在历史进程中生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层的文化基因。这一文化基因的特征集中表现在“凝聚价值共识”与“包容文化差异”两个方面。
一是儒学通过构建普遍性的道德伦理,为多民族共同体奠定了价值基础。儒学以“仁”为核心,主张从血缘亲情(孝悌)推及社会、万物。“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最终形成“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共同体伦理,使不同民族在“仁”的框架下建立起道德认同。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理念将个体命运与共同体存亡相联系。历史上各民族共同抵御外侮的行为,体现了儒学责任伦理对共同体意识的强化作用。“大一统”思想为多民族政权,如元、清提供统治合法性依据。少数民族统治者通过尊孔崇儒、推行科举制度等方式,主动融入儒家政治文化体系。
二是建立起承认文化差异的包容机制。历代王朝践行儒家“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理念,施行包容性文化政策,在保持儒家核心价值的同时,尊重少数民族习俗。儒学通过书院、科举制度等教育体系向边疆传播,同时汉族文化也大量吸收少数民族文化要素。如赵武灵王施行的“胡服骑射”,伊斯兰教的本土化,儒家伦理与藏传佛教的融合等,均体现文化双向调适。中原与边疆的茶马互市、屯田开发,形成互补性经济网络,为文化共生提供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后施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亦体现着“因俗而治”的治理智慧。
儒学所具有的“价值共识凝聚”与“文化差异包容”功能,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历史过程中,在当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种既凝聚核心价值又包容文化特殊性的双向机制,正是构建具有韧性与活力的全球治理文化生态的关键所在。
历史上,儒学作为引导中国人生存发展的主流思想文化及国家意识形态,在与道、释、墨、法等诸子思想的互动中,全面渗透于民众生活、学术传承与国家治理中。自轴心时代(或更早),中华文明以道德关怀为超越视野,于王朝更迭中持续重塑社会组织蓝图,展现出超强连续性与稳定性。以上所述之理念与机制,经历代王朝制度化、策略化实践,在平衡“一体”与“多元”关系中,最终促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
四、儒学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对全球治理的启示
儒学塑造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核心机制,展现了中华文明处理多元与一体关系的深邃智慧。今天,这些智慧仍然鲜活地存在于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格局之中,其核心理念与全球治理倡议高度契合。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成功实践及其儒学内核,正是这一倡议的深厚文明根基,为未来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秩序,携手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深刻的启示。
(一)“主权平等”蕴涵着“王者无外”的德性伦理
全球治理的首要前提,是确立国家间交往的基本伦理准则。全球治理倡议首要强调“主权平等” ,主张各国无论大小、强弱、贫富,在全球治理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这一现代国际法原则的精神内核与儒学所倡导的“天下观”及“夷夏之辨”高度共鸣,并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实践与验证。
如前文所述,儒学“天下观”并非一个强调排他性疆界的地理概念,而是一个无外、包容的文明秩序空间。《诗经》所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其理想状态并非指向君主对土地的绝对占有,而是喻指一种“王者无外”的德性秩序,即以道德教化怀柔远人,使天下万民共沐于文明礼序之下,而非依凭强力进行种族歧视或地域隔绝。这种基于文化认同的模式,超越了狭义的种族界限,经过现代转化,为“主权平等”理念所蕴含的超越国家大小、强弱而平等相待的伦理精神,提供了古老而深刻的东方启示。
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形成过程中的“夷夏之辨”实践机制,其辨别的标准绝非血缘或地域,而是文化与道德,即所谓“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这是一种动态的、可塑的文明观,否定了任何族群固有的、不可改变的优越性或卑劣性,一切皆以是否践行“礼义”为判准。这就从理论和实践上解构了基于实力与种族的等级制观念,为所有政治实体,在古代是部落、方国,在现代是民族国家,通过自身的文化努力与道德实践赢得尊重与平等地位,奠定了理论基础。这与全球治理倡议中反对霸权主义、提升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的精神内在地相通。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历史实践表明,“主权平等”的种子早已深植于中华文明的土壤。可为“主权平等”和“国际关系民主化”注入超越西方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更具道德感召力的文明内涵。它启示人们,真正的平等并非源于力量的均势,而是源于对文明多样性的深刻尊重与对共同伦理准则的普遍认同。当今全球治理体系中的“主权平等”原则,可以从儒学的“天下观”与“夷夏之辨”中获得丰富的文化涵养:它应是一种承认差异、鼓励向善、共同演进的文化、伦理上平等,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上的平等。全球治理倡议所倡导的国际关系民主化,正是旨在将这种富含文明底蕴的平等观付诸实践,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向更加公正、包容的方向发展。
(二)“国际法治”秩序内涵着丰富的“礼治”精神
全球治理的有效运转,离不开一套为各国所普遍认可并共同遵守的规则体系。全球治理倡议强调“遵守国际法治”,要求全面践行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确保国际法平等统一适用,反对“双重标准”。这一对规则之治的追求,与中华文明数千年来依“礼”而治的秩序传统内在相通。儒学所倡导的“礼治”精神,及其衍生出的 “正名”思想与“絜矩之道” ,为“国际法治”提供了超越西方法治观的、富含伦理意蕴的文明资源,这种资源同样孕育并实践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过程之中。
如前所述,“礼”在儒学体系中远非仅是礼仪节文,其本质是一套涵括道德、习俗、制度在内的综合性规范体系,旨在为社会提供“节民心、定亲疏、决嫌疑、明是非”的秩序框架,即《礼记》所言之“礼者,理也”。这与“国际法治”作为调整国家间关系、维护国际社会稳定运行的规则依归,在功能上高度同构。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历史形成中,“礼”正是维系“一体”的核心纽带。这证明“礼”作为一种规则体系,具有超越特定统治族群的普遍适用性和权威性,正如国际法应超越强国意志,成为各国普遍遵守的准绳。
为确保“礼”的权威与效力,儒家强调“正名” ,即要求名实相符、各安其分、各尽其责。《论语》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在国际层面,“正名”首先意味着对《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法体系及其所规定的国家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尊重。它要求大国尤其应恪守自身承诺,承担大国责任,而非依凭实力将一国之私的“家规”妄称为国际规则,行“双重标准”之实。这种“正名”思想,为批判和抵制当今国际关系中的霸凌行径提供了有力的道德哲学武器。
儒家的“絜矩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国际法的制定与适用提供了根本的伦理原则。它要求规则的适用必须具有对等性和普遍性,自身不愿承受的规则或后果,绝不可强加于人。这与“国际法治”所追求的“平等统一适用”内核完全一致。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内部“因俗而治”的治理智慧,即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并在统一国家内为其保留适度自治空间,正是“絜矩之道”在国内政治中的体现,它启示国际关系的是,真正的规则之治必须包含对差异性的尊重与包容。
因此,从儒学的视角看,“国际法治”不应仅是冷冰冰的规则集合,更应是一种蕴含“礼治”精神、充满伦理关怀的秩序建构。它要求各国,特别是主要大国,效法儒家君子“克己复礼”的修养,克制追求绝对优势和例外地位的冲动,回归对普遍规则的敬畏与遵守。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得以延续数千年的历史证明,一种成功的秩序必然建立在为大多数成员所认同的规则体系之上。当今全球治理,正需弘扬这种源自中华文明的、规则与伦理并重的“礼治”精神,共同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三)“多边主义”路径蕴含着“和而不同”智慧
全球治理倡议强调“践行多边主义”,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加强团结协作,反对单边主义。这一路径选择,与中华文明“和而不同”的智慧深刻相通。纵观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与巩固历程,其实质正是在“和而不同”哲学指引下,成功践行一种古老而成熟的“多边主义”治理模式的伟大实践,为当今全球治理提供了历经数千年检验的中国路径。
“和而不同”是儒学思想中关于差异性与统一性辩证关系的核心哲学。“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真正的和谐源于不同要素的创造性结合,能孕育新生;而绝对的同一则会导致停滞与衰亡。孔子将此理念应用于人际与邦国交往,明确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这一思想为在全球治理中选择“多边主义”路径提供了深厚哲学基础。它启示我们,全球治理并非要消除国家间的差异,或强求价值观与制度的单一化,而是要在承认并尊重多样性的前提下,通过对话、协商与合作,寻求互利共赢的最大公约数,共同应对挑战。这与“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完全契合,其目标是“生物” ,即通过多边机制合作,产生于单独状态下无法实现的和平与发展成果。
儒家的“中庸”之道为此路径提供了方法论指导。“中”意味着不偏不倚,寻求最佳平衡点;“庸”意味着常行不易,具有普适性。在全球治理中,它反对任何极端路径——既反对孤立排外的“不及” ,也反对强求一致的“过”(霸权主义)。多边主义正是应对全球事务的“中道”,它要求坚定维护联合国等多边机构的地位和权威,通过普遍性的国际组织与制度框架,为各国提供平等协商、团结协作的平台,以集体的智慧与力量解决单一国无法应对的挑战。
因此,从儒学的视角看,“践行多边主义”绝非权宜之计,而是源于“和而不同”这一宇宙生生之道的必然选择。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历史成功,以雄辩的事实证明了这条路径的生命力。它启示我们,面对全球性挑战,任何国家都无法独善其身,任何单边主义、霸权行径都只会带来更大的混乱与对立。真正的出路在于,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将全球的“多元”差异转化为创造性合作的宝贵资源,在“和”的进程中构建起更加公正合理、包容普惠的全球治理“一体”新格局。这是中华文明对动荡变革世界的最宝贵的贡献。
(四)“以人为本”塑造“民惟邦本”的全球治理价值
全球治理的最终目的必须回归人本身,服务于全人类的共同福祉。全球治理倡议倡导“以人为本”理念,强调全球治理应保障各国人民共同参与、共享成果,更好应对共同挑战、弥合发展鸿沟。这一深刻的价值主张,与中华文明一以贯之的“民本”思想血脉相连,亦是儒学“仁政”学说在全球化时代的必然延伸与伟大实践。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之所以能获得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正因其深刻体现了“民惟邦本”的治理智慧,并为全球层面的“以人为本”提供了历经检验的中国方案。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是中华政治文明最古老的信条。如前所述,儒学将其发展为系统的“仁政”学说。孔子主张“仁者爱人” ,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皆是将民众的生存、发展与福祉置于政治考量的中心。这种“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构建中,超越了单一民族利益的局限,升华为对所有族群民生福祉的整体性关怀,成为维系“一体”认同的情感与利益纽带。历代王朝,其政权合法性的重要来源之一便是能否“惠民”“厚生” ,能否保障辖区内各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历代王朝推行“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政策,其根本目的不仅是维护稳定,更在于尊重并保障不同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其“各安其生” ,从而赢得广泛的政治认同。这正是“民本”思想在多元民族国家的创造性应用。
“仁政”学说进一步为“以人为本”注入了主动作为的伦理责任。它要求治理者 “因民之所利而利之” ,积极推行有利于民生福祉的政策。将其投射至全球层面, “倡导以人为本”就意味着高扬“人类命运休戚与共”的共同体伦理,要求国际社会,特别是发达国家,承担起弥合南北发展鸿沟的共同责任。全球治理不能沦为维护既得利益集团的工具,而必须直面贫困、公共卫生、气候变化等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致力于让发展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世界各国人民。这与西方某些“选民政治”优先考虑本国短期利益的逻辑形成鲜明对比,展现了一种更具普遍性和超越性的道德视野。儒学“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在此转化为推动共同发展、共享繁荣的全球伦理实践。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历史,本身就是一部“以人为本”、追求共同发展的宏大叙事。这种以经济发展促进社会整合、以民生改善巩固政治统一的模式,为当今全球治理提供了极其宝贵的经验:真正的、可持续的“一体性”,必须建立在坚实的共同利益基础之上,必须让所有参与方都能从“共同体”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发展红利。它启示我们,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其终极合法性不在于维护少数国家的霸权,而在于能否更好地服务于全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共同向往。
中国提出并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旨在将发展置于全球宏观政策框架的核心,着力解决全球发展不平衡问题,这正是中国“民本”“仁政”思想在新时代的升华与国际表达,为全球治理注入了更强有力的、基于普遍道德关怀的行动力量;设定了一个更高、更具人性本质意义的价值目标——将人类的普遍生存、发展与尊严,作为治理体系的中心。它标志着全球治理的价值导向,正从传统的“国家中心主义”向更具包容性、更富有人文关怀的全人类福祉深刻转变。
(五)“行动导向”彰显“经世致用”的实践智慧
任何伟大的理念若止步于理论构想,终将流于空谈。全球治理的革新尤为如此,其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求必须秉持务实态度,付诸坚定行动。全球治理倡议发出“注重行动导向”的呼吁,强调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调动资源、打造成果,以务实合作避免治理滞后与碎片化。这一鲜明的实践要求,与中华文明尤其是儒学“经世致用”“知行合一”的务实传统深度契合。纵观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巩固与拓展历程,其本质正是一部将“天下大同”“协和万邦”的理想转化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与政策实践的伟大历史。这种深植于文明的实践智慧,为破解当前全球治理的“执行赤字”提供了宝贵的中国经验。
当前的全球治理体系改革,需要的不是更多的口号,而是更多像中国这样,能够提出系统方案,并以其强大的执行力和资源调动能力推动方案落地的“行动派” 。“注重行动导向”就意味着全球治理不能停留在原则宣言和框架构想上,而必须聚焦于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如气候变化、公共卫生、贫困等问题上,并开展务实合作。正如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合作那样,推出具体项目,建立合作机制,完善配套支撑,让参与各方都能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果,共享发展的红利,从而不断增强对全球治理体系的信心和认同,最终稳步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
五、结语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全球治理的主要目标,其理念和实践,超越了国家、民族、意识形态的局限,为人类应对危机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和路径,得到了联合国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响应。
首先,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成功历史实践,从文明延续性的维度,证明了全球治理倡议所倡导路径的深厚根基与深邃智慧。在此视域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现实和历史实践给予的深刻启示是:它证明了对自身文化特性的珍视与人类共同价值的追求可辩证统一,既珍视文化特性,又认同共同人性与普遍责任;人类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解决面临的共同问题时,需要建立起一种以尊重文化多样性为基础,以寻求全人类共同价值为方向的更加包容性的文化认同,这应该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内容。
其次,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实践,不仅是理解民族关系的钥匙,更蕴含着处理全球文明间关系的深邃智慧。费孝通指出,多元一体格局是在中国文明史进程中发展出来的民族关系现实和理想,这对于处理文化之间关系,同样也是重要的。全球化过程中的“文化自觉”,指的就是世界范围内文化关系的多元一体格局的建立,指的就是在全球范围内实行和确立“和而不同”的文化关系。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实践,反映着人类文明存续发展的规律,映现着世界文明间关系“多元一体”的基本形态,从理论和实践上解构了亨廷顿所谓的文明冲突论,为我们认识处理世界范围内的文明关系提供了经验和蓝图。

全球化时代的“文明自觉”,要求每一种文化在全球治理的实践中,在深刻认知自身特质的前提下,主动参与到全球文明对话中,基于“多元一体”的全球文明关系,强调对话协商、过程正义、交流互鉴来重塑全球秩序,最终实现“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共生格局。


基金项目:孔子研究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重大项目“ 文明交流互鉴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KYZD2025007)
作者:牛喜平,国际儒学联合会副会长,孔子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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