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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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研究院是经国务院(国办函〔1996〕66号)批准设立的儒学研究专门机构,副厅级建制。孔子研究院的建设发展,历来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和重视。2013年1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孔子研究院,发出大力弘扬中华     [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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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秋讲坛(海外系列) 潘丽丽:《乡约在中韩文化中的发展探析——以明清时期和朝鲜时期为中心的讨论》
发布日期: 2021-05-24 浏览次数:188 来源:孔子研究院 作者:韩梦冬
    5月21日,孔子研究院主办,孔子研究院海外儒学研究与传播中心承办的春秋讲坛(2021年海外系列第一讲)通过线上方式举办。中国曲阜师范大学副教授、韩国安东大学孔子学院原中方院长潘丽丽主讲《乡约在中韩文化中的发展探析——以明清时期和朝鲜时期为中心的讨论》。孔子研究院特聘专家、济宁市尼山学者、韩国国立安东大学教授李润和、韩国安东中央高中校长郑守教、韩都衣舍韩国支社副社长仲跻正、美国菲利普斯大学国际处主任王妃好等中外学者及中韩文化爱好者三十余人参加。孔子研究院副研究员、济宁市尼山学者、海外儒学与传播中心副主任路则权主持了讲座。
    潘丽丽用中韩双语对乡约的概念,《吕氏乡约》和《朱子增损吕氏乡约》、乡约在明清时期和朝鲜时期的发展脉络、特征及变化进行了简要说明和介绍。
    中国最早成文的乡约是北宋吕大钧制定的《吕氏乡约》,南宋时,朱熹编写了《增损吕氏乡约》,促进了乡约的传播和发展。时至明代,乡约的发展受到朝廷的重视,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了长足发展。清代乡约的重点放在了乡约宣讲教化领域。
    随着以朱子学为基本思想的儒学的传播与发展,乡约也被传到韩国、日本、越南等东亚国家。朱子乡约最初是在高丽王朝末期随着性理学的受容而传入的。中宗12年是论议乡约施行的开始,随后乡约普及运动急速展开。宣祖年间利用洞契和香徒组织而实施乡约,完成了对朱子乡约的变容。退溪的弟子金圻传承《退溪乡约》的《乡立约条》,引入《吕氏乡约》的四大纲目,形成朝鲜乡约。
    朝鲜乡约在最初的受容阶段在入约对象、处罚方式、施行主体以及重视年龄还是职位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之后形成的朝鲜乡约和明清乡约虽然也有很多的相似点,但是在实施主体、组织、作用、性质等方面还是有所不同的。
    各位专家学者对潘教授的演讲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有的学者结合潘丽丽的讲解,对中韩乡约各自的特点、特色进行了分析;有的学者对中韩文化在当代的传承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大家认为,应从历史中挖掘资源,更好的加强中韩人文交流,造福两国乃至东亚民众。孔子研究院韩梦冬在主持和讨论环节进行了中韩互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