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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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研究院是经国务院(国办函〔1996〕66号)批准设立的儒学研究专门机构,副厅级建制。孔子研究院的建设发展,历来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和重视。2013年1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孔子研究院,发出大力弘扬中华     [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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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孔子诛少正卯”故事的再诠释
发布日期: 2017-12-03 浏览次数:129 来源:孔子研究院 作者:韩泳诗
       “孔子诛少正卯”的故事,向来是众说纷纭、各说各理,在学术界一直没有达成共识。究竟孔子有没有杀了少正卯,成为了历史上的一件悬案,当代学者仍然对此争论不休。可见这个故事在历史上的重要性和敏感性,一方面关系到了孔子的历史形象,即孔子诛少正卯是不是确有其事,若是真实发生的,那是不是构成了孔子的人生污点;另一方面则牵连到了孔子所代表的儒家的形象,即孔子诛杀少正卯的行为与儒家倡导的仁爱观念形成冲突,如确有其事,是不是有损儒家的形象。
       本文的目的不在于通过一系列详实资料的考证来考察孔子诛少正卯故事的真假,而是在于探究这个故事在不同时代根据不同的人需求差异的塑造。这个故事之所以“源远流长”,不仅在于它对于孔子和儒家来说至关重要,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是不同时代不同的人反映自身诉求的工具和手段。美国学者柯文认为“他们理解过去的目的不在于扩大或加深理解,而是要使之为政治、意识形态、自我修饰和情感等方面的现实需要服务”。(柯文著、杜继东译:《历史三调:作为事件、经历和神话的义和团》,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13页)鉴于此,本文选取了不同的人对这个故事的不同诠释,通过他们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来了解不同时代赋予这个故事的历史真实。
       一、是非之辨
       (一)圣人诛佞人
       东汉著名史学家班固在其《白虎通义•诛伐篇》中引用了《韩诗内传》对这个故事的记载,认为“佞人当诛何?为其乱善行,倾覆国政”(陈立:《白虎通疏证》上,中华书局,2007年,第217页)少正卯就是这样的“佞人”,应当诛之。班固认为孔子这样的行为符合《论语》里所说的“放郑声,远佞人”(《论语•卫灵公》)。对这件事首先提出质疑的是南宋时期的朱熹和叶适等人。班固并不着重考证这件事是否存在,看重的是孔子诛杀少正卯这个行为,认为这是一个去除佞人、还国事于清明的正确行为。
       《白虎通义》是班固根据汉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举行的经学大讨论的结果撰写而成的,继承了董仲舒《春秋繁露》所提出的一整套“天人感应”神学目的论的哲学体系,这是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尤其是汉宣以降儒学真正占据了统治思想正统地位历史事实的客观反映。当时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思想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为解决社会矛盾和满足统治者的需要,董仲舒向汉武帝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遂成为当时的统治思想,由此营造出两汉异常热闹的经学研究氛围。这个时代背景直接影响了班固的思想倾向,在他撰写的《汉书》中,孔子及其弟子始终处于“独尊”地位,儒家经典被奉为至尊,而评判诸子优劣短长是以儒家思想为取舍的根据,因此《汉书》所用以品评古今人物及诸子学派的唯一标准便是儒家思想学说。
       在《汉书•古今人表》中,班固把上古以降至秦朝的人物分为九等,在最高等级上上圣人一列有: 太昊帝宓羲氏、炎帝神农氏、黄帝轩辕氏、少昊帝金天氏、颛顼帝高阳氏、帝喾高辛氏、帝尧陶唐氏、帝舜有虞氏、帝禹夏后氏、帝汤殷商氏、文王周氏、武王、周公、仲尼。其中真正见诸史籍记载、有典可考的不过帝汤、文、武、周公数人而已,孔子实际成为上上圣之中第一人。也没有任何一个学派可以比拟儒家的地位,他对儒家思想推崇备至,对其他诸子学说虽兼容之,却皆有所批评,而衡量的标准完全是儒家的仁义礼治思想。如班固在评价道家的时候,认为道家学说的长处在于合尧之德,恭谦克让,“合于尧之克攘,易之嗛嗛,一谦而四益,此其所长也”;而道家的最大缺陷则在于抛弃儒家仁义学说,独以清虚自守为治理天下之根本,“及放者为之,则欲绝去礼学,兼弃仁义,曰独任清虚可以为治” 。(《汉书•艺文志》)所以,在班固看来,即使孔子在担任鲁国司寇期间先诛了少正卯,这种看起来与孔子“仁爱”观念相冲突的行为也是符合儒家思想学说和他的上上圣人形象的,因为圣人是至高无上、不容置疑的。
       (二)中国文化专制之源
       被胡适誉为“四川省只手打孔家店”的吴虞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与陈独秀齐名的“攻击孔教最有力的两位健将”,在他众多反孔批儒言论中,也有关于孔子诛少正卯一事的看法。在1910年9月,吴虞发表的《辨孟子辟杨墨之非》中就说:“天下有二大患焉:曰君主之专制,曰教主之专制。君主之专制,钤束人之言论;教主之专制,禁锢人之思想。君主之专制,极于秦始皇之焚书坑儒,汉武帝之罢黜百家;教主之专制,极于孔子之诛少正卯,孟子之拒杨墨。”(吴虞:《辨孟子辟杨墨之非》,赵清主编《吴虞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3页)他认为孔子倡行文化专制,钤束人之言论,禁锢人之思想,同时他对少正卯表示了深切的同情:“而就管叔、华仕、邓析之事迹推之,则据近世文明法律,固无可诛之道;然七子者皆不获免,此则以尊贵治卑贱,竟无学说异同、政治犯之可言,何公理之得伸耶?”(吴虞:《儒家主张阶级制度之害》,田苗苗主编《吴虞集》,中华书局,2013年,第44页)吴虞认为孔子诛少正卯的原因在于门人三盈三虚的私憾,一朝得权在手,便利用权势一泄个人私愤。在吴虞看来,孔子诛少正卯一事已成为两千多年中国封建社会推行文化专制政策的历史渊源与理论依据,“自孔子诛少正卯,著‘侮圣言’、‘非圣非法’之厉禁,孟轲继之,辟杨、墨,攻异端,自附于圣人之徒;董仲舒对策,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氏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韩愈《原道》‘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之说昌,于是儒教专制统一,中国学术扫地!”(吴虞:《儒家主张阶级制度之害》,田苗苗主编《吴虞集》,第46页)
       五四新文化运动掀起了“反孔”的潮流是为了抨击当时尊孔复辟的逆流回潮,同时倡导科学与民主,以此来回应日益加深的中外民族矛盾和西方文明对中华民族文化的强烈冲击。吴虞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反孔的“斗士”,一生都没有改变反孔批儒的立场。他在非孔文章中贯穿了那些根据孔道的种种礼教、法律、制度和风俗都与现代生活不符合的主要观念,他首先证明这些礼法制度都是根据于儒家的基本教条,然后证明这种种礼法制度都是一些吃人的礼教和一些坑陷人的法律制度,“孔二先生的礼教讲到极点,就非杀人吃人不成功,真实残酷极了!一部历史里面,讲道德说仁义的人,时机一到,他就直接间接的都会吃起人肉来了”(吴虞:《吃人与礼教》,田苗苗主编《吴虞集》,第41页)。他认为只有儒教革命和儒学转轮,中国才会有新思想、新学说,才能创造新国民,中国才能跟上西方文明的步伐,这些成就无不取决于打倒“孔家店”,彻底清除儒家思想的毒害。因此,备受争议的孔子诛少正卯事件,在吴虞的立场看来,这完全是错误的,是中国文化专制之源。
       二、真假之辨
       (一)出自法家之手
       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以及深受五四新文化运动影响的学者中,有反对传统的人,相对的也有维护传统的人。现代新儒家的重要代表徐复观,1958年5月在《民生评论》上发表了《一个历史故事的形成及其演进——论孔子诛少正卯》和1959年11月的补志中对涉及记载孔子诛少正卯这个故事的几种文献的年代问题作一个考证,推导出这个故事是如何假借孔子而出现及其演进过程。在他看来,孔子诛少正卯这个故事是虚构的,是法家为了强化他们的现实政策而杜撰而成的。
       徐复观写这篇文章,是因为当时有好几处刊物报纸上都提到这一故事,他想要在前人对此故事的考证所未能做到的方面作进一步的探索。首先需要质疑的是少正卯的身份、地位问题,少正的官名除了《左传•襄公二十二年》有所记载外,在《周礼》、先秦其他典籍和与鲁有关的文献都没有记载,如果按照杜预注认为是“郑卿官”的话,那么为什么在少正卯以前及其以后都没有此一世卿谱系的痕迹。所以徐复观怀疑捏造这个故事的人已经远离了世卿时代,才留下了这一漏洞。其次是孔子诛少正卯时的官职。按照周朝的官制,孔子所做的司寇应当是司空之下的小司寇,其位为下大夫。先秦典籍无一称孔子曾为司空或大司寇者,而下大夫之司寇,是不能擅杀卿位之少正。所以各种不同史料记载的孔子的官位,由司寇而大司寇,由大司寇而摄相,由摄相而相鲁,是后人层层地加上去的,越到后来,加上去的官越大。然后在对历史文献进行考察前,徐复观为孔子作了一个简单的辩解,孔子在政治上是最反对用杀,乃至用刑的人;而在儒家思想中是找不出用杀来解决思想异同之争的。
       于是徐复观便提出他的观点:孔子诛少正卯故事的来源,“是儒家在专制政治的气压下,受到专制思想——法家思想渗透的显明例子”(徐复观:《中国思想史论集》,九州出版社,2013年,第140页)。然后他便通过一系列的文献解读,来推演出孔子诛少正卯故事的演进路径:《说苑》→《管子•法禁》→《尹文子》→《荀子•宥坐》→《孔子家语》,因而这个故事“酝酿于战国末期的法家思想(以韩非为代表),成立于秦政焚书坑儒之世,盛传于两汉之间,一直到《孔子家语》而故事的演进才算完成;因把《家语》的同一材料窜入于《史记》的《孔子世家》而其影响乃更为扩大,这是与法家思想及专制政治有密切关联的故事”(徐复观:《中国思想史论集》,第152页)。
       针对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一种流行的看法,如陈独秀说:“孔教与帝制,有不可离散之因缘。”(陈独秀:《独秀文存》,安徽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71页)也就是说五四新文化派普遍认为儒家文化维护专制政体,在儒家文化与专政政体之间具有密切的亲缘关系。徐复观认为他的当务之急是重新审视儒家文化与专制政体的关系,从而确切地把儒家文化与专制政体区别开来,并与西方民主政治对接,提出了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自由民主结合的“相互充实”论。因而在孔子诛少正卯这一故事中,徐复观极力地想要撇清孔子乃至儒家与专制政体的关系,认为这种提倡用刑、主张诛杀的专制思想是出自法家,而在这个故事中,孔子只是法家提出焚书坑儒的“替罪羔羊”,乃至于法家借此宣传政策的旗手。“儒家文化的政治理念本身并非要求君为主体的专制政治,恰恰相反是强烈地排斥专制政治。”(肖滨:《传统中国与自由理念:徐复观思想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37页)因而在儒家文化的政治理念与历史现实(专制政体)之间存在着一个二元对峙的格局,他称之为“政治二重主体性的矛盾”。正是这种二元对峙的格局,使儒家民为政治主体的政治理念的落空和现实中专制政体下君主的为所欲为。
       (二)“君子”维新与“小人”变革
       如果说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孔子是以历代专制之护符的面貌出现的话,那么文化大革命时期,孔子又披上了不一样的外衣。赵纪彬在文革期间专门撰写了《关于孔子诛少正卯》一文来对这个故事进行说明。在他看来,关于这个故事的史实记载,可以划分为实有说与伪造说两大派,而实有说内部又可以分为六种说法:七日而诛说、为鲁司寇而诛说、称恶说、诛字训责说、三月而诛说。然后他便按照历史顺序对这四十九人五十一项资料用阶级斗争观来进行解读。结论是:依据分析伪造说是不能成立的,少正卯确有其人,孔子诛少正卯亦实有其事。
       伪造说者认为这一事首见于《荀子》,而不见于《经》、《传》,自非实有。但赵纪彬认为“事实上,《经》、《传》所载,未必皆真,其所不载,未必即无。迷信《经》、《传》而鄙弃《子》籍,乃是陋儒盲目‘尊孔’的表现”(赵纪彬:《关于孔子诛少正卯问题》,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28页)。其次他们还认为《荀子•宥坐》中关于诛少正卯的记载是出于韩非、李斯之手,论据是因为唐人杨倞在《宥坐》篇下作注说:“此以下皆荀卿及弟子所引记传杂事,故总推之于末。”(王先谦:《荀子集解》,中华书局,2012年,第502页)但赵纪彬认为这种说法是毫无实据,自难成立,并且纵依此说,《宥坐》篇仍为先秦著作。像司马迁、刘向撰述孔子诛少正卯,同样是渊源所渐、传习有素,绝非盲目抄袭《荀子》;而最富于批判精神的王充亦认为孔子诛少正卯为信史,绝无丝毫怀疑,还提供了孔门三盈三虚的新史料。
       他还进一步提出伪造说之所以从南宋中叶开始蔓延是因为农民起义和民族矛盾从两方面冲击封建地主阶级的反动统治,而统治阶级内部发生了分化,一派主张血腥镇压,另一派主张理论欺骗,两派的争论只在于如何维护封建王朝的反动统治。反映在孔子诛少正卯问题上,前者持实有说,以孔子为“杀人以刃”的圣人而尊之,后者持伪造说,以孔子为“以理杀人”的圣人而尊之,他们的目的都是“尊孔”,只不过心目中的孔子偶像有所不同而已。在那个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端年代,接连掀起了“批林批孔”、“评法批儒”的运动,孔子被简单化地视为旧传统、旧文化、邪恶势力的象征符号或人格化的代表,深受影响的赵纪彬便得出一个与这个时代息息相关的结论:“少正卯所代表的商贾、‘小人’阶层的利益,与孔子为奴隶主贵族阶级世袭统治服务的‘君子’维新(改良)立场,正相对立,所以卯、孔思想亦针锋相对。”(赵纪彬:《关于孔子诛少正卯问题》,第33页)也就是说,他认为孔子诛杀了少正卯是“君子”维新与“小人”变革两条路线斗争尖锐化的标志,是属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时期发生的阶级斗争。而这个事件只是儒法斗争的开始,“先秦思想战线上的儒法斗争过程,是从孔夫子诛少正卯到秦始皇焚书坑儒。此一思想史过程,反映人民斗争的伟大胜利,社会历史从奴隶制到封建制的伟大发展”(赵纪彬:《关于孔子诛少正卯问题》,第82页)。文革时期也流行儒法斗争,其叙事模式是:儒家与法家的分歧,表现为倒退与前进、复辟与革命、封建与郡县、“厚古薄今”与“厚今薄古”的对立。(侯敏:《唐君毅对“儒法斗争”运动的质疑与批导》,《天府新论》2015年第3期)“评法批儒”运动正是在这些对立上找到了与现实政治的对应和影射。因而,赵纪彬认为孔子诛少正卯这一事属实,而且属于阶级斗争,这样的认识和判断也是与这个时代紧紧相联的。
       三、一个不会结束的故事
       张申府先生曾经说过:“孔子实在是中国一个最不幸的人。”(张申府:《尊孔救得了中国么》,《清华周刊》第四十二卷第三、四合刊“尊孔复古讨论专号”)就孔子诛少正卯这一故事而言,历史上曾经有过不同时代、不同身份、不同立场的人对它进行不同的阐述,由此产生的“孔子”面貌也会有所不同。即使是在同一时代,“孔子”的面貌也会不一样。与徐复观认为这个故事是虚构的观点不同,同一时代的胡适则认为确有其事,而且孔子诛少正卯这个故事是“用来摧残思想的自由,言论的自由,著作出版的自由”(胡适:《容忍与自由:胡适读本》,法律出版社,2011年,第132页)。而现在仍然还有很多学者对这个故事进行细致的考证和研究,如台湾著名学者夏长朴专门发表《子为政焉用杀——论孔子诛少正卯》一文来为孔子伸冤。简而言之,这个故事作为孔子生平中最具争议的一件事,在每个时代被赋予了不同的象征意义,“孔子”披上了不同的外衣,而所诛的“少正卯”则遍布天下。但无论是出于尊孔还是反孔,究其实质,历代中国人只不过是借这个故事表达其个人的、民族的、文化的、政治的种种诉求而已。
       从这个故事的价值和意义上看,最重要的并不是这个故事的本身:即真或假、是或非的探讨,而是这个故事与每个时代紧密相连所产生的新的诠释。顾颉刚先生在写作《孟姜女故事研究及其他》一书的时候,有很多人问他孟姜女故事的真相,他说:“除非掘开真正的孟姜女的坟墓,而坟墓里恰巧有一部她的事迹的记载,但是即使做到了,这件事也只不过集中在她一人身上,没什么趣味。真正的趣味在于这个故事的变化……这里边的问题就多不可数,牵涉的是全部的历史了。”(顾颉刚:《孟姜女故事研究及其他》,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109-110页)简而言之,孔子诛少正卯这个故事原本只不过是记载在典籍里面“死的”故事,它却因每个时代不同的演绎而成为“活的”生命——不变的“孔子”、流水线一样转换的“少正卯”、不同时代的故事真相,这才是这个故事的真正价值所在。
                                                                                                                                                                        (韩泳诗: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